[比选公告]江苏长江地质勘查院金坛基岩标柴油采购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2024.10.09江苏长江地质勘查院金坛基岩标柴油采购项目进行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概况
1.项目名称:江苏长江地质勘查院金坛基岩标柴油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金坛直溪地区
3.供货时间:自收到甲方发货通知之日起当天内送到指定地点
4.采购数量:预计100吨,据实进行结算。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6.质量保证:投标人产品应满足《比选文件》要求,柴油需符合国家标准。
7.中标通知方式:书面通知中标人。
二、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以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3.供应能力要求:投标人年供应能力要满足采购人的总需求数量,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产品需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生产厂、代理商或经销商具有2022-2023年度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2021-2023度的供应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供货合同复印件)。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内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两年内无企业或企业法人代表由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7.其他要求:(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产品生产商或油库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有产品生产商或油库出具的授权函,产品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代理的产品生产商需满足采购人对生产商的要求。(3)投标人提供增值税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采用一票制。
三、招标主要日程安排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有关补遗和答疑文件相关事项在江苏长江地质勘查院网站(http://www.smdksd.com/)发布。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15日10:00时,将投标材料邮寄或者人工送达的方式,送至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和电路10号三楼。
2.开标:2024年10月15日10:00时(北京时间)在江苏长江地质勘查院3楼会议室开标会议室开标。
递交地点: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和电路10号三楼。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采购人将视情况在公司官网发布通知。
四、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苏长江地质勘查院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和电路10号三楼
联系人:乔辰生 电话:13584378541
项目联系人:宋延超 电话:18694968858
五、招标监督部门
纪检审计部 电话:15205180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