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报告公示——常州市新北区北海东路以北、创新大道以东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2021.03.22
常州市新北区北海东路以北、创新大道以东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1.1项目概况
本次调查地块位于常州市新北区春江街道北海东路北侧、创新大道东侧。地块占地面积为21320m2(约31.98亩)。地块东侧为巡逻东路,南侧为北海东路,西侧为常州高博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北侧为庄信万丰电池材料常州有限公司。
通过人员访谈得知该地块2006年之前均为农田。2006年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综合保税区管理局获得该地块土地使用权。地块内北部建设有临时工棚,为建设“常州高博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所建设,地块内其余部分未发生重大改变,主要为空地。2015年之后,工棚拆除,地块内其余部分未发生重大改变,主要为空地。
图1.1-1 调查地块地理位置
1.2布点方案及现场采样
本次调查共布设3个水土复合井,3个土壤孔,1个地表水采样点以及土壤、地下水对照点各1个。共采集55个土壤样品,4个地下水样品、1个地表水样品,送检土壤样品量为19个(包含1个土壤对照点),地下水样品量4个(包含1个地下水对照点),地表水样品量1个。土壤分析项目包括:pH、重金属(7项,含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含单环芳香烃、卤代芳烃等)、半挥发性有机物(含苯酚类、多环芳烃类等)、特征污染物(铬、石油烃、滴滴涕、六六六)共计50项。地下水及地表水分析项目包括:pH、重金属(7项,含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含单环芳香烃、卤代芳烃等)、半挥发性有机物(含苯酚类、多环芳烃类等)、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特征污染物(石油烃、滴滴涕、六六六)共计48项。
图1.2-1 布点方案点位图
1.3 土壤、地下水和地表水检出情况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共检测土壤指标48种(不含pH),检出土壤污染物8种(不含pH),污染物检出率16.32%;各检出数据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和《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08)风险筛选值。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共检测地下水指标47种(不含pH),检出地下水污染物4种(不含pH),污染物检出率8.51%;各检出数据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Ⅳ类水标准和《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检测地表水指标47种(不含pH),检出地表水污染物2种(不含pH),污染物检出率4.26%;各检出数据均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水标准。
具体如下:
表1.3-1 地块内土壤样品检出情况表(mg/kg)
区域 | 检出因子 | 浓度范围 | 样品 总数 | 检出样品个数 |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
原常州市新北区北海东路以北、创新大道以东地块 | pH | 7.32~8.15 | 18 | 18 | n/a |
铜 | 9~34 | 18 | 18 | 18000 | |
镍 | 20~46 | 18 | 18 | 900 | |
铅 | 25.4~47.7 | 18 | 18 | 800 | |
镉 | 0.06~0.29 | 18 | 18 | 65 | |
砷 | 1.67~15.4 | 18 | 18 | 60 | |
汞 | 0.020~0.072 | 18 | 18 | 38 | |
铬 | 59~83 | 18 | 18 | 200* | |
石油烃(C10-C40) | 8~21 | 18 | 18 | 4500 |
注:“*”风险筛选值参考《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08)风险筛选值
表1.3-2 地块内地下水样品检出情况表(μg/L)
区域 | 检出因子 | 浓度范围 | 样品 总数 | 检出样品 个数 | 《地下水质量标准》中Ⅳ类水标准 |
原常州市新北区北海东路以北、创新大道以东地块 | pH值 | 6.91~7.42 | 3 | 3 | 5.5 ≤ pH ≤ 9.0 |
砷 | 0.6~3.3 | 3 | 3 | 50 | |
汞 | 未检出~0.04 | 3 | 1 | 2 | |
镍 | 未检出~9 | 3 | 1 | 100 | |
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 | 200~560 | 3 | 3 | 1200* |
注:“*”筛选值参考《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表1.3-3 地块内地表水样品检出情况表(μg/L)
区域 | 检出因子 | 浓度范围 | 样品 总数 | 检出样品 个数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Ⅳ类水标准 |
原常州市新北区北海东路以北、创新大道以东地块 | pH值 | 6.86 | 1 | 1 | 6.0 ≤ pH ≤ 9.0 |
砷 | 0.7 | 1 | 1 | 100 | |
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 | 190 | 1 | 1 | 500 |
1.4 调查结论和建议
本次常州市新北区北海东路以北、创新大道以东地块不属于常政规〔2016〕4号文所提出的污染行业企业用地,从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分析,本项目地块内土壤污染物含量不仅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同时也低于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特征因子铬含量低于《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08)风险筛选值;地下水污染物含量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中Ⅳ类水标准,地下水石油烃(C10-C40)未超过《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第一、二类筛选值;地表水污染物含量均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Ⅳ类水标准,因此本项目地块不需要进一步详细调查。
针对在后续的开发过程中,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由于调查过程中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建设单位开发过程中若发现土壤、地下水有疑似污染迹象,应停止开发,开展地块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2)由于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完成后,本地块后续会有企业进行生产活动,可能会对场地造成影响,建议后续生产企业加强管理,落实各类污染防治措施,防止生产过程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3)建设单位重视开发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做好土壤、地下水、扬尘及噪声等污染防治措施,防止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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