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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报告公示——常州市新北区北海东路以北、创新大道以东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2021.03.22

 

常州市新北区北海东路以北、创新大道以东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1.1项目概况

本次调查地块位于常州市新北区春江街道北海东路北侧、创新大道东侧。地块占地面积为21320m2(约31.98亩)。地块东侧为巡逻东路,南侧为北海东路,西侧为常州高博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北侧为庄信万丰电池材料常州有限公司。

通过人员访谈得知该地块2006年之前均为农田。2006年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综合保税区管理局获得该地块土地使用权。地块内北部建设有临时工棚,为建设“常州高博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所建设,地块内其余部分未发生重大改变,主要为空地。2015年之后,工棚拆除,地块内其余部分未发生重大改变,主要为空地。

 

图片1.png

1.1-1 调查地块地理位置

 

1.2布点方案及现场采样

本次调查共布设3个水土复合井,3个土壤孔,1个地表水采样点以及土壤、地下水对照点各1个。共采集55个土壤样品4个地下水样品、1个地表水样品,送检土壤样品量为19个(包含1个土壤对照点),地下水样品量4个(包含1个地下水对照点),地表水样品量1个。土壤分析项目包括:pH、重金属(7项,含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含单环芳香烃、卤代芳烃等)、半挥发性有机物(含苯酚类、多环芳烃类等)、特征污染物(铬、石油烃、滴滴涕、六六六)共计50项。地下水及地表水分析项目包括:pH、重金属(7项,含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含单环芳香烃、卤代芳烃等)、半挥发性有机物(含苯酚类、多环芳烃类等)、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特征污染物(石油烃、滴滴涕、六六六)共计48项。

图片2.png 

1.2-1 布点方案点位图

 

1.3 土壤、地下水和地表水检出情况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共检测土壤指标48种(不含pH),检出土壤污染物8种(不含pH),污染物检出率16.32%;各检出数据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和《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08)风险筛选值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共检测地下水指标47种(不含pH),检出地下水污染物4种(不含pH),污染物检出率8.51%;各检出数据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类水标准和《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检测地水指标47种(不含pH),检出地水污染物2种(不含pH),污染物检出率4.26%;各检出数据均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水标准。

具体如下:

1.3-1  地块内土壤样品检出情况表mg/kg

区域

检出因子

浓度范围

样品

总数

检出样品个数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第类用地筛选值

原常州市新北区北海东路以北、创新大道以东地块

pH

7.32~8.15

18

18

n/a

934

18

18

18000

20~46

18

18

900

25.447.7

18

18

800

0.06~0.29

18

18

65

1.67~15.4

18

18

60

0.020~0.072

18

18

38

5983

18

18

200*

石油烃(C10-C40)

8~21

18

18

4500

注:*”风险筛选值参考《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08)风险筛选值



1.3-2  地块内地下水样品检出情况表μg/L

区域

检出因子

浓度范围

样品

总数

检出样品

个数

《地下水质量标准》中Ⅳ类水标准

原常州市新北区北海东路以北、创新大道以东地块

pH值

6.917.42

3

3

5.5 ≤ pH ≤ 9.0

0.63.3

3

3

50

未检出~0.04

3

1

2

未检出~9

3

1

100

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

200560

3

3

1200*

    注:*”筛选值参考《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1.3-3  地块内地表水样品检出情况表μg/L

区域

检出因子

浓度范围

样品

总数

检出样品

个数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Ⅳ类水标准

原常州市新北区北海东路以北、创新大道以东地块

pH值

6.86

1

1

6.0 ≤ pH ≤ 9.0

0.7

1

1

100

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

190

1

1

500

 

1.4 调查结论和建议

本次常州市新北区北海东路以北、创新大道以东地块不属于常政规〔2016〕4号文所提出的污染行业企业用地,从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分析,本项目地块内土壤污染物含量不仅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同时也低于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特征因子铬含量低于《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08)风险筛选值;地下水污染物含量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中Ⅳ类水标准,地下水石油烃(C10-C40)未超过《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第一、二类筛选值;地表水污染物含量均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Ⅳ类水标准,因此本项目地块不需要进一步详细调查。

针对在后续的开发过程中,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由于调查过程中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建设单位开发过程中若发现土壤、地下水有疑似污染迹象,应停止开发,开展地块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2)由于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完成后,本地块后续会有企业进行生产活动,可能会对场地造成影响,建议后续生产企业加强管理,落实各类污染防治措施,防止生产过程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3)建设单位重视开发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做好土壤、地下水、扬尘及噪声等污染防治措施,防止二次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