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邳州市珠江西路南、运河大道东、奚仲路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
2023.04.17摘 要
一、基本概况
地块名称:邳州市珠江西路南、运河大道东、奚仲路北地块
占地面积:14863.34m2
调查面积:19193 m2
地理位置:邳州市珠江西路南、运河大道东、奚仲路北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空地
规划用途:城市道路和公园绿地
委托单位:江苏东湖城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江苏长江地质勘查院
第三方检测单位:江苏光质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
原江苏恒鑫化工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合成氨和碳酸氢铵,另外有短暂的复混肥生产历史。主要原辅材料为烟煤、白煤、铜液、氨以及催化剂等。涉及的特征污染物有重金属(砷、汞、铅、镍、铜、镉、六价铬等)、16种常见多环芳烃、石油烃(C10-C40)和氨氮等。
本地块周边已无生产企业,西侧为京杭大运河,东侧为邳州恒发置业有限公司运河鑫源地块(以下简称“运河鑫源地块”),南侧为安和苑小区,北侧为原索家排灌站(目前在用)。从历史影像以及人员访谈情况了解到,地块周边范围内历史上可能存在过原索家排灌站(北侧约45m)、原邳州市生产资料公司肥料仓库(东北侧约130m)以及原肉联厂(东南侧约380m),涉及的特征污染物以氨氮为主。
同时,调查地块上覆盖有堆土,根据卫星影像、安和苑小区建设单位出具证明及人员访谈资料,堆土来源于2015年地块南侧安和苑小区基坑开挖土转运。安和苑小区所在地块原为邳州肉联厂及其家属区,邳州肉联厂成立于1958年,之前为农田,2014年关停拆迁。故堆土涉及到的污染物为原肉联厂特征污染物,以氨氮为主。
综上所述,本地块识别的特征污染物包括:砷、汞、铅、镍、铜、镉、六价铬等重金属、16种常见多环芳烃、石油烃(C10-C40)和氨氮等。
为进一步查明该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状况,我单位组织开展了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三、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
本次调查地块东侧紧邻地块为运河鑫源地块,运河鑫源地块在2021年9~10月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时为查清其边界污染范围,在本调查地块布设了相应的土壤和地下水点位,检测结果显示本调查地块土壤特征污染物氨氮存在超相应筛选值情况(以第一类用地方式评价,其检测值也超第二类用地筛选值),为详细查明本地块污染物种类、范围及深度,故本次调查按照第二阶段详细采样要求开展相应调查活动。
2022年11~2023年3月开展了调查采样工作。本次采样土壤样品检测指标为GB36600中的基本45项以及地块特征污染物。地下水检测指标为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除微生物和放射性之外的指标35项、GB36600基本45项以及地块特征污染物。
根据本次调查土壤检测指标检测结果,以及运河鑫源地块详细调查期间于本地块内布设土壤点位相关检测结果,土壤的检出指标中氨氮超过河北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 5216-2022)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其余检测指标检测值未超过相应筛选值。
地下水上层滞水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中的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氨氮以及有毒有害指标中的硝酸盐均存在样品浓度不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水标准。地下水微承压水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中的浊度、PH值、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锰、氨氮以及有毒有害指标中的亚硝酸盐、硝酸盐、钼、氟化物均存在样品浓度不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水标准。
四、调查结论
该地块土壤检测指标氨氮检测值超过河北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 5216-2022)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因此根据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土壤应开展风险评估,确定风险水平,判断是否需要采取风险管控或修复措施。
地下水上层滞水中有毒有害指标硝酸盐浓度不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水标准;地下水微承压水中有毒有害指标中亚硝酸盐、硝酸盐、钼、氟化物浓度不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水标准。
综上所述,本地块属于污染地块,根据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土壤和地下水应开展风险评估,确定风险水平,判断是否需要采取风险管控或修复措施。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3813008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