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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谈判公告]洪泽地区井场场地恢复施工竞争谈判公告

2025.02.21

洪泽地区井场场地恢复施工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取竞争谈判方式采购,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采购概况

1.项目名称:洪泽地区井场场地恢复施工采购

2.项目地点:淮安市洪泽区

3.技术要求:详见技术参数

4.采购需求:井场场地恢复施工

5.工期:项目工期预计30日历天

6.井场场地恢复施工:井场场地恢复包括:花砖及土方挖掘、运输及处理,井场硬化,篮球场场地表面铲除、抹平及硅PU铺设划线,水沟清理及修复

7.采购控制价:井场场地恢复施工采用项目总控制价格,总控价格不超过37万元响应人按单项报价,最终采纳价格为报价总价(含税),最终根据甲乙双方确认的工作量据实进行结算

8.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9.中标通知方式:书面通知中标人

10.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中标法

二、合格谈判响应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谈判响应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谈判响应人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财务要求:谈判响应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

4.谈判响应人需在进场前为服务人员提供意外伤害险或者雇主责任险。

5.信誉要求:谈判响应人在近三年内(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责任问题,无行贿犯罪、行政处罚等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参与本项目)。

6.谈判响应人不得与采购方存在利益关系,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方领导和关键岗位人员持有谈判响应人股权、在谈判响应人中任职、存在亲属关系等。

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主要日程安排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221日至2025227日上午1100,将响应材料邮寄或者人工送达的方式,送至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和电路10号三楼。

2.开标:2025227日上午11:00 (北京时间)在江苏长江地质勘查院三楼开标会议室开标。

递交地点: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和电路10号三楼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视情况在公司官网发布通知。

四、采购方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长江地质勘查院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和电路10号

联系人:乔工,电话:13584378541。

、招标监督部门

纪检部电话:15061936008


淮安基岩标场地恢复服务竞争谈判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