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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沛县汉源街道公共配套服务片区储备项目一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2023.03.28

关于《沛县汉源街道公共配套服务片区储备项目一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现将《沛县汉源街道公共配套服务片区储备项目一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沛县汉源街道公共配套服务片区储备项目一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沛县汉源街道,东至红光路,南至刘园大沟,西至汉文路,北至召欧路,总占地面积75537.13m2(约113.30亩),中心点坐标:E 116.94266°,N 34.75735°。调查地块分为3个调查单元:调查单元A位于地块东北部,占地面积为18102.73m2(约27.15亩);调查单元B位于地块西北部,占地面积为27506.01m2(约41.26亩);调查单元C位于地块南部,占地面积为29928.39m2(约44.89亩)。调查地块历史为农用地、村庄,根据《沛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6-2035年),本调查地块规划为幼儿园用地、商务设施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和文化活动设施用地,幼儿园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其他为第二类用地。

二、调查结论

通过2004-2022年的历史影像图,并结合土地使用信息得知,调查地块历史上为农田和村庄,属于王楼社区居民委员会集体用地。地块南部为王楼社区十组赵庄居民住宅,北部为农田,主要种植水稻、小麦等农作物。2019年赵庄居民住宅拆除,空地闲置至今。地块内无刺激性气味,无有毒有害物质泄露痕迹,无外来堆土、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堆存;未发现有生产企业的管线遗留。调查地块内无污染产生。调查地块周边500m区域主要农用地、居民区(含在建)、地表水体和沛县汽车客运北站。沛县汽车客运站位于调查地块西南侧200m处,与调查地块中间相隔刘园大沟,污染物随大气和地下水迁移到地块内的可能性较小。周边地块对本地块影响相对较小。

为进一步分析调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在调查范围内采用系统布点法按40m×40m网格共布设51个土壤采样点,并在该地块东侧450m无扰动位置布设2个对照点,共采集59个(含6个平行样品)0-0.2m的表层土壤样品进行快速检测(PID和XRF)。地块内的土壤样品的快筛结果与地块周边对照点相比无异常。参考《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及深圳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快筛数据无异常。

通过对第一阶段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检测获得的资料信息进行分析,可以确认调查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明确的污染源,受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调查地块中的土壤环境状况符合拟规划用地的要求,可用于幼儿园用地、商务设施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和文化活动设施用地使用。

三、调查建议

调查结果显示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基于本次调查结果,本报告提出如下建议:

1)加强调查地块现状管理,防止外部建筑垃圾、固废等污染源倾倒到调查地块内;

2)该地块在开发或建筑施工期间应保护地块不被外界人为环境污染。控制该地块保持良好状态,防止出现人为倾倒固废现象;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三条“国家加强对土壤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对开发建设过程中剥离的表土,应当单独收集和存放,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用于土地复垦、土壤改良、造地和绿化等”。

委托单位: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编制单位:中煤长江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人:李工

联系电话:15062095567